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处主要职责

发布者:张伟发布时间:2020-11-19浏览次数:1990

(一)负责制定学校社会合作、科技推广、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负责对外联络,拓宽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国内各界合作交流渠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负责学校与地方合作协议的起草、签订和实施,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学院落实合作协议内容;

(四)负责组织面向企业的科技洽谈、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等交流活动,收集和整理合作单位的需求、政策及有关信息;

(五)负责校地(企)共建产业研究院、推广示范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合作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农业主推技术相关工作,各级各类科技推广项目、典型案例、奖项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七)负责科技特派员、相关技术推广团队管理与服务;

(八)负责组织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科技服务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横向项目及成果转化合同的登记、审核、公示、认定、收益分配、数据统计等管理工作,监督合同的履行;

(十)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征集、整理、汇编、宣传、转移转化、技术推广等工作;

(十一)负责技术转移转化的信息化建设,做好成果库、专家库、需求库建设;

(十二)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