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友朋发布时间:2021-03-09浏览次数:250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科技特派员:

按照《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16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全面掌握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绩,激发科技人员基层创新创业活力,省科技厅拟于近期对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及方式

  (一)绩效评价范围。2020年10月1日前备案注册的科技特派员。

  (二)绩效评价方式。通过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重点。2019年-2020年科技特派员工作业绩。

  (四)绩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级名额不超过总人数的20%。

二、绩效评价流程

  (一)2021年3月25日前,科技特派员登录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参照《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附件1)要求,在线填报2019-2020年度业绩数据,并由系统计算特派员业绩积分。

  (二)2021年3月31日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及自我评价情况,综合科技特派员日常工作表现,提出本地科技特派员的绩效评价意见。

  (三)2021年4月7日前,各市科技局对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确认评价结果,形成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科技厅。

  (四)2021年4月20日前,省科技厅根据各市上报年度评价等级建议,统筹参考科技特派员在管理系统积分,确定评价结果。绩效评价不称职的科技特派员,取消其备案资格。无故不参加绩效评价的科技特派员,视为放弃备案资格。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将本次绩效考评作为检验本地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服务三农成效的重要依据,组织辖区内每个科技特派员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填报工作业绩,积极引导科技特派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科技力量。

  (二)要通过绩效考评深入挖掘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的先进事迹,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加大对科技特派员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特派员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尹骞 武军

  联系电话:0531-66777103

  技术支持:李文博 18669803225

  吕光杰 13361282189

附件1: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管理系统使用手册.pdf 

附件2: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5日


特别说明:因两会期间系统关闭,请各科技特派员3月13日后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