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合同办理流程
1.成果完成人向学院成果转化和横向项目风险防控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提出转化申请(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工作小组对拟转化成果进行风险评估,形成《XX成果转化风险评估报告》(模版参考附件2)。
3.成果完成人、工作小组与成果受让企业洽谈转化细节,拟定合同文本,模版参考附件3,4,5(合同需要认定登记的,请务必按照合同模版填写,未通过认定的,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4.联系社合处进行公示(模版参考附件6)。
涉及关联交易的,联系社合处办理挂牌拍卖手续(流程、模板见附件7,8,9,10)。
5.登陆合同系统提交合同文本、公示信息、成果转化风险评估报告、挂牌结果通知单等材料,办理审核、用印手续。
6.到社合处盖章(行远楼228室,8246286),并留存1份合同原件存档。
7.在合同系统进行备案。
8.需要合同认定登记的,联系社合处进行认定登记。
9.经费到账后在科研系统认领经费。

转化经费绩效提成办理注意事项
1.在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15个工作日。
2.提交转化经费绩效提成申请,申请中应包括以下信息:
(1)合同及经费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经费账户负责人),合同校内编号,技术市场合同认定编号(未通过认定的,将不能享受减免个税50%的待遇),合同名称,合同额,经费到位情况。
(2)需扣除的经费信息:管理费,预留的科研经费。预留的科研经费包括:转化成果不够承受需要为企业再次开发的经费,到企业开展转化项目技术指导的差率费,发票税(由于不能提供成果证明,或因为合同不符合要求无法在技术市场进行登记认定的),给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发的劳务费,其他需要从转移转化账户支出的费用。
(3)提取绩效总额:即待分配的经费额。
(4)分配情况:包括学校(提取绩效总额10%)、学院(提取绩效总额10%)、课题组(提取绩效总额80%,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提取绩效总额的40%)。
3.项目负责人签字。
4.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6.财务处分管领导签字。
7.以财务报账形式进行绩效提成,通过“薪酬发放系统”进行预约,从间接经费中支出。符合减免50%个税的,选择“科技成果转化收入50%免税”选项,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报账前预约单需要经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处签字确认,超过3万元的,还需经财务处分管处长签字。不符合减免50%个税条件的(合同未通过技术市场认定,或者超过3年未提取绩效),在预约报账时,选择“劳务费”,不要选择“科技成果转化收入50%免税”选项。
附件:
附件8 20XX.XX.XX挂牌资料清单(许可)--学院--姓名.docx
附件9 20XX.XX.XX挂牌资料清单(转让)--学院--姓名.docx
